吉林省吉林市。于女士的丈夫是当地一位干部,两人的婚姻生活一直都是别人羡慕所在,一次回家路上,丈夫突然昏迷倒地,从不看丈夫手机的于女士在办理相关手续时被手机里的信息吓到了。丈夫竟然背着她,当起“榜一大哥”给一名女主播打赏了187万余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于女士和丈夫是二婚,但是婚后生活中却很和谐,平时也不会看丈夫手机,因为患有肝病的郑先生突然昏迷,于女士在办理业务时才无意看到了手机的信息,发现有很多的银行催款信息,还有和别人的聊天记录。
这时于女士才知道,丈夫背着她各种借钱贷款,全都打赏给一位女主播。因为欠款太多,导致后期无钱治病于2022年离世,还给她留下百余万债务外债。
目前,因为之前的欠款被同学起诉,车房已经被冻结了,可是找到那位女主播要求退回这些钱,女主播却表示自己没有钱,让她去起诉,目前,于女士已经对其进行起诉,并且将此事反映给媒体。
从这件事上来看,于女士真的是一个可怜人,甚至用“遇人不淑”来形容,似乎也不为过。本以为可以安安稳稳的过完下半生,结果摊上这么一个或许会影响一辈子的事。
有网友说:男方在女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做的,举债打赏主播,这纯属于个人债务,配偶可以不承担。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简单来讲,男方背着妻子借的外债 ,而且不是用于家庭的, 女方不知情的可以不承担。但是从继承的角度,于某是郑某的继承人,她自然有权代表郑某清理其债权债务。
那郑某打赏个女主播的这些钱是否能够要求退回呢?
这里其实就要看郑某赚钱的目的了,正常的主播打赏行为,是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本案中丈夫郑某与女主播之间虽没有书面赠与合同,但存在事实上的赠与,且该赠与合同不存在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一旦郑某转移财产权即视为赠与合同已经完成,赠与人不能撤销。
不过于女士如果能够证明二者的赠与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也就是二者之间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就可以认定郑某的打赏行为系非法处置夫妻共同财产。
以目前的情况来看,不论最后的结果如何,其实都是一个悲惨的结局,只能说,当“大哥”是要付出代价的。为了家庭,为了“大嫂”,有时候还是冷静控制一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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